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‖【 孙子兵法《火攻篇》 】‖
 
所属分类:兵家著作与解释   添加时间:2007-3-26   文章来源:九品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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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子曰:凡火攻有五:

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队。

行火必有因,烟火必素具。

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。

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也,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
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。火发于内,则早应之于外。

火发兵静者,待而勿攻,极其火力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而止。

火可发于外,无待于内,以时发之。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

昼风久,夜风止。凡军必知五火之变,以数守之。

故以火佐攻者明,以水佐攻者强。

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

夫战胜攻取,而不修其功者,凶。

命曰费留。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,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

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。

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;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

故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。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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